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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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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实施办法
2018-06-19 09:37  

硕博连读研究生是在我校录取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方式,也是招收博士生的形式之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

(二)申请者为我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者具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四)申请者所申请学科须与其攻读硕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申请者课程要求:

1.硕士一年级申请者:第一学期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期全部课程,且学位课成绩都在70分以上,第一学年结束完成30学分的课程学习要求,并提交3000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

2.硕士二年级申请者:第一学年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并提交3000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七)交换生除应取得互换学分,还必须修满在校期间应修学分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其余学分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完成,否则不予博士入学注册。

二、选拔方式

(一)申请者在硕博连读申请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 “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交硕士所属专业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二)各专业学院审查申请者是否达到硕博连读条件

(三)对于达到硕博连读条件的研究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学科组成专家考核组,对硕博连读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理论水平、外语能力、业务素质、有无培养前途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如具备攻读博士学位条件,同意其硕博连读申请并列入当年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培养管理

(一)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已确认硕博连读研究生学籍管理变动;专业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变动情况。

(二)硕博连读名额根据当年该学科专业博士生招生计划另行确定。

(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根据入学情况,分为(1+4)年或(2+4)年,学习年限从硕士入学算起,最多不超过八年。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如果其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且在我校规定的硕士学习年限内,可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者,取消学籍,只发给课程学习证明。

(五)未通过硕博连读考核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六)研究生待遇:

1.硕士一年级申请者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第三学期开始享受我校博士生待遇;

2.硕士二年级申请者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第五学期开始享受我校博士生待遇。

(七)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需要缴纳培养基金。

(八) 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二年及以上的校内博士生导师可以指导硕博连读博士生。

四、招考时间

(一)网上报名:1-2月份;

(二)现场确认:3月份;

(三)学院考核:3月份;

(四)审查录取:7月份;

(五)入学报到:9月份。

五、其它要求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16年印发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实施办法(沈工大校发[2016]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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